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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

2001-02-16 来源:生活时报 王瑛 我有话说

第一、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,不要只盯着著名景点和热点地区。出游前多留意旅游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,选择一些新开发的景区,随团走一些新组合的路线会更有收获。

第二、想要不花冤枉钱,并物有所值,您最好先做到:找正规旅行社,乘“游”字头大巴车,到开放的景点去。选择一家合法经营的旅行社的标志无非有三:一是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;二是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营业执照》;三是要看清核准的业务范围。

第三,学会签合同。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。根据旅游是先交钱、后上路的消费特点,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。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,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、导游服务标准等,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。在以后的旅行中,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。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,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、降低用餐标准等,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,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。反之,旅游者的协议变更,如暂时离团、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,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。

第四、购物慎重,不要花钱买陷阱。购物是旅游的六要素之一,出游购物能带给旅游者更多的乐趣。但是,旅游者购物一定要量体裁衣。特别是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要高一些,建议旅游者不妨购置一些有特色的纪念品,既可满足购物欲望,又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。

第五、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,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解决处理。有关旅游服务的质量问题,回来后向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所反映投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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